第六十一条:市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第六十二条: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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