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会议召开的日期,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予以公布。 遇有特殊情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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