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新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满足物业管理需求。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独立且相对集中,方便服务业主; (二)属于地面以上成套装修房屋,具备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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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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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总则

第二章:配套设施与前期物业

配套设施与前期物业

第三章:业主及业主组织

第一节: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

第三节: 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四章:物业服务

第一节: 物业服务人与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节: 物业服务收费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六章: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附则

第七章:附则

附则

第六章: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四章:物业服务

第二节: 物业服务收费

第一节: 物业服务人与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章:业主及业主组织

第三节: 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二章:配套设施与前期物业

配套设施与前期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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