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劳动保障监察采取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调查等形式进行。 各级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发现用人单位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可以提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人力资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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