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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2-4-27 19:04

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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