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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2-4-27 19:04

第四十一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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