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设置航标的,由港航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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