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法律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

内容介绍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请和受理 第三章:管理人 第四章:债务人财产 第五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六章:债权申报 第七章:债权人会议 第八章:重整 第九章:和解 第十章:破产清算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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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2-4-26 18:43

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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