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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2-4-26 01:52

第四十六条: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十七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同高等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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