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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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
内容介绍
修正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三章: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
第四章:政务处分的程序
第五章:复审、复核
第六章: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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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2-4-21 22:32
第六十一条:有关机关、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该机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第六十二条: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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