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六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要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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