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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