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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4-15 14:31

第二十一条: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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