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5月30日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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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by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5-3 01:55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处以罚款: (一)在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没收非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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