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阅读 A-AA+ 发书评 收藏 书签 朗读 手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2-4-27 20:14

第四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体现医师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的人事、薪酬、职称、奖励制度。 对从事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和精神卫生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上一章

热门书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