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阅读 A-AA+ 发书评 收藏 书签 朗读 手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2-4-27 19:00

第十二条: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上一章

热门书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