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法律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内容介绍
修正
第一章:总则
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使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生产
第三节:经营
第四节:使用
第三章:检验、检测
检验、检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
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附则
首页
阅读
A-
A
A+
发书评
收藏
书签
朗读
手机
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2-4-27 00:46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实施安装、改造、修理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 ...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赞赏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举报不良图书
上一章
下一章
热门书评
暂无书评
发书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