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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2-4-26 01:50

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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