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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2-4-21 22:09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三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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