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2月2日这天,由酒泉劳改分局代管的省劳改局野外勘测大队的干事陈毓明被人叫进会议室。在全队干部和部分工人面前,队长宣布:给极右分子陈毓明戴上右派分子帽子,开除公职,送夹边沟农场劳动教养。同时宣布送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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