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按照许可的经营类别、区域、规模和期限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管道燃气经营者供气能力与经营区域内的用气需求不相适应时,城市管理部门可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