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9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公布 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

内容介绍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决策草案的形成 第三章: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决策执行和调整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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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b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22-5-2 00:20

第十九条: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 专家、专业机构应当独立开展论证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提出论证意见,并对所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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