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9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公布 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

内容介绍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决策草案的形成 第三章: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决策执行和调整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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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b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22-5-2 00:20

第十四条: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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