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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4·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4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防止第二章检疫查验传染病跨境传播,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第三章传染病监测康,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根据宪法,制定第四章卫生监督本法。第五章应急处置第二条国境卫生检疫及相关活动,适用本第六章保障措施法。第七章法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开放的口岸(以下简第八章附则称口岸),海关依照本法规定履行检疫查验、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4·4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应急处置等国境卫生检疫第七条国家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口岸公共职责。卫生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国境卫生检疫工作水第三条本法所称传染病,包括检疫传染平。病、监测传染病和其他需要在口岸采取相应卫生第八条国家加强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以检疫措施的新发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及有关国际组织在国境卫生检疫领域的交流合病。作。检疫传染病目录,由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第二章检疫查验门会同海关总署编制、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监测传染病目录,由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第九条进境出境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门会同海关总署编制、调整并公布。集装箱等运输设备、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及检疫传染病目录、监测传染病目录应当根据外包装(以下统称货物、物品),应当依法接受境内外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及时调检疫查验,经海关准许,方可进境出境。整。享有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等相关待遇的人第四条国境卫生检疫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员,以及享有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等相关待遇的领导,坚持风险管理、科学施策、高效处置的的机构和人员的物品进境出境,在不影响其依法原则,健全常态和应急相结合的口岸传染病防控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前提下,应当依法接受检疫查体系。验。第五条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国境卫生检第十条进境出境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疫工作。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国务院疾病货物、物品,应当分别在最先到达的口岸和最后预防控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离开的口岸接受检疫查验;货物、物品也可以在国境卫生检疫相关工作。海关指定的其他地点接受检疫查验。口岸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国来自境外的交通运输工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境卫生检疫工作纳入传染病防治规划,加大对国他紧急原因停靠、降落在境内口岸以外地区的,境卫生检疫工作的支持力度。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就近的海关报海关、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和其他有关告,接到报告的海关应当立即派员到场处理,必部门在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中应当密切配合,建立要时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予部门协调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以协助;除避险等紧急情况外,未经海关准许,国家依法强化边境管控措施,严密防范非法该交通运输工具不得装卸货物、物品,不得上下入境行为导致的传染病输入风险。引航员以外的人员。第六条海关依法履行国境卫生检疫职责,第十一条对进境出境人员,海关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及相关信息,进行体温检测、碍。医学巡查,必要时可以查阅旅行证件。海关履行国境卫生检疫职责,应当依法保护除前款规定的检疫查验措施外,海关还可以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侵犯有关根据情况对有关进境出境人员实施下列检疫查验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措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4·4(一)要求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或者其他预防工具实施隔离:措施证明并进行核查;(一)受到检疫传染病污染;(二)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检查;(二)发现与人类健康有关的病媒生物;(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检疫查验(三)存在传播检疫传染病风险的其他情措施。形。进境的外国人拒绝接受本条规定的检疫查验外国交通运输工具的负责人拒绝实施卫生处措施的,海关可以作出不准其进境的决定,并同理的,除特殊情况外,海关应当责令该交通运输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工具在其监督下立即离境。第十二条海关依据检疫医师提供的检疫查第十六条海关依据检疫医师提供的检疫查验结果,对判定为检疫传染病染疫人、疑似染疫验结果,对没有传播检疫传染病风险或者已经实人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现场防控措施,并及施有效卫生处理的交通运输工具,签发进境检疫时通知口岸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证或者出境检疫证。防控制部门。接到通知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第十七条已经实施检疫查验的交通运输工及时组织将检疫传染病染疫人、疑似染疫人接送具在口岸停留期间,发现检疫传染病染疫人、疑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其似染疫人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他场所实施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有关医疗机的,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立即向海关报告,构和场所应当及时接收。海关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可能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员,海关应当发第十八条海关对过境的交通运输工具不实给就诊方便卡,并及时通知口岸所在地县级以上施检疫查验,但有证据表明该交通运输工具存在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持有就诊方传播检疫传染病风险的除外。便卡的人员,医疗机构应当优先诊治。过境的交通运输工具在中国境内不得装卸货第十三条进境出境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应物、物品或者上下人员;添加燃料、饮用水、食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检疫查验有关的事品和供应品的,应当停靠在指定地点,在海关监项。督下进行。第十四条海关可以登临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第十九条进境出境货物、物品的收发货检疫查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采取电讯方人、收寄件人、携运人(携带人)、承运人或者式进行检疫查验。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与检疫查除避险等紧急情况外,进境的交通运输工具验有关的事项。在检疫查验结束前、出境的交通运输工具在检疫第二十条对有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查验结束后至出境前,未经海关准许,不得驶离形的货物、物品,应当实施卫生处理,并接受海指定的检疫查验地点,不得装卸货物、物品,不关监督;卫生处理完成前,相关货物、物品应当得上下引航员以外的人员。单独存放,未经海关准许不得移运或者提离。第十五条进境出境交通运输工具有下列情对有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但无法实形之一的,应当实施卫生处理,并接受海关监施有效卫生处理的货物、物品,海关可以决定不督;必要时,海关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交通运输准其进境或者出境,或者予以退运、销毁;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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