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
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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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2022年1月2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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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共数据平台
第三章:公共数据收集与归集
第四章:公共数据共享
第五章:公共数据开放与利用
第六章:公共数据安全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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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
by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2022-5-3 03:21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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