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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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护与传承
第三章:利用与促进
第四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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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实施《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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