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2022年1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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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三章:生活垃圾治理
第四章:生活污水治理
第五章:厕所粪污治理
第六章:村容村貌治理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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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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