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法律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八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 ...
内容介绍
修正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
第四章:审计机关权限
第五章:审计程序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首页
阅读
A-
A
A+
发书评
收藏
书签
朗读
手机
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2-4-25 19:23
第七条: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 ...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赞赏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举报不良图书
上一章
下一章
热门书评
暂无书评
发书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