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生育保险基金来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四)其他依法应当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第十二条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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