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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