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人民检察院办理下列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二)拟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或者核准按照缺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的案件; (三)拟提请或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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