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内容介绍

修正

第一章:总则

总则

第二章:证券发行

证券发行

第三章:证券交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证券上市

第三节: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五章: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第六章: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保护

第七章: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场所

第八章: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

第九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十章: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

第十一章: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

第十二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三章: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附则

附则

第十四章:附则

附则

第十三章: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一章: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

第十章: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

第九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八章: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

第七章: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场所

第六章: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保护

第五章: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三章:证券交易

第三节: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二节:证券上市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章:证券发行

证券发行

第一章:总则

总则

内容介绍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