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会议召开的日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予以公布。 遇有特殊情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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