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军人保险经办管理制度。 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军人保险金。 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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