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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