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8月30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11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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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by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5-3 01:40

第四十五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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