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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by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2-4-26 16:42

第二十八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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